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二)诚实守信,勤奋踏实;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与沟通意识。
(三)男性,年龄20周岁(1994年8月29日以前出生)—45周岁(1968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建筑土木工程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对房地产工程管理的各环节有深刻的了解和独特的见解,精通房产工程、预算、设计、物业、前期开发等工作;有三年及以上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五)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考生登录青岛开发区政务网(www.qda.gov.cn),查看报考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上午9:00开始至9月3日下午17:00结束。
3.报名地点: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公室(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商务大厦1010室)。报名咨询电话:0532-83163460。
4.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专业技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三年以上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证明1份;《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书写姓名);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见附件2)。
以上材料需A4纸复印,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退。
(二)资格审查
1.对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核发准考证。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对因弃权、不符合审查条件、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9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9月4日下午13:30—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公室(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商务大厦1010室。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权)。
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试卷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土木工程施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如考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2. 体检工作由红石崖办事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
3.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对拟聘人员在开发区政务网(www.qda.gov.cn)进行3天公示。
(六)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每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4500元(含五险一金)。
四、其他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2-83163460 殷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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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石崖街道办事处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