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研究所系福建省商务厅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对外经济贸易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因事业发展需要,我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科研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独立开展专业科研工作;
3.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专 业学历
学位年 龄备 注
经济研究岗位3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等经济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具有科研工作经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㈠公布信息:本招聘公告经批准同意后,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商务厅网站(www.fiet.gov.cn)公布。
㈡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将自荐书(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等复印件寄福建省外经贸研究所办公室(人事科)收。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及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并电话告知。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等相关原件及照片以便核对身份。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9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参加考核时出具学校证明。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7月8日
㈢组织考核: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采取考核方式确定聘用人选。具体考核时间电话告知。
㈣确定人选: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我所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应学历的工资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但不提供住房。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商务厅和省对外经济贸易研究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监察厅派驻福建省商务厅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福建省商务厅人事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1-87270255 87271367。
六、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5层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24408
E-mail:mysrszp@126.com
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研究所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