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明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方案
根据福建省卫计委、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4〕65号)及三明市卫生局、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的通知 》(明卫〔2014〕9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我县将继续开展招聘应往届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培养临床医师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8届及以后毕业且取得2014年我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单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1 |
建宁县均口镇中心 卫生院 |
1 |
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
|
本科
|
2 |
建宁县溪源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三、招聘程序
(一) 公布招聘信息
县卫生局、县公务员局制定出《2014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方案》,并在建宁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www.fjjn.gov.cn )。
(二)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0日--7月31日(其中本科毕业生在9月30日前完成招聘工作)
2.报名地点:建宁县卫生局办公室。应聘人员可登录建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进行网上预报,报名表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到jnws2250@163.com邮箱,并将纸质表格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建宁县卫生局办公室温冠东收(邮址:建宁县建莲南路36号,邮编:354500)。联系电话:0598-3982250。
3.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省主管部门组织的2014年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如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料审核、登记、汇总,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5.考核方式。原则上以面试方式为主,通过毕业生在校成绩、临场表现以及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操作等方面综合衡量其考核成绩。
6.体检和公示。考核合格人员应通过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拟聘人选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签定协议
2014年7月31日前由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与“专升本”受聘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于9月30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生签定协议工作。
附件:建宁县2014年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报名表
建宁县卫生局 建宁县公务员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