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泰宁导游素质和服务水平,经旅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批准泰宁县导游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解说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30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能吃苦耐劳;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84年6月23日至1996年6月23日前);
3、有才艺特长,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
4、招聘专业:不限
(四)优先条件
1、家在农村且具有户外劳动经历;
2、英语过六级或会日语、韩语、闽南语、粤语、小语种者;
3、本县生源的大学生。
4、旅游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管理学类、公共管理类、表演艺术类、汉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地理类、古建类等优先。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QQ、电子邮箱、电话、现场报名等方式把个人简历投送到县导游服务中心。
(三)报名地点:泰宁县旅游集散中心(导游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8-7866621。联系人:陈小姐、李女士。QQ:83180390 电子邮箱:83180390@qq.com
三、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择优招聘原则,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环节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分数各占5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环节包括信息核实,资格审查和面试两个部分,信息和资格审查由旅游局负责核实,面试由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试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800元),试用期间表经考核现合格者正式成为导服中心参编员工。
六、聘用
导服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分配到景区,免费参加导服中心组织的培训,服从导服中心统一调配和管理。
七、待遇
参编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价位予以确定;导游服务中心参照同学历、同资历、职级事业单位入编人员工资标准并为聘用人员办理缴纳聘用单位应付的“五险一金”。聘用制员工服务满一年后,表现优秀,即可优先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定向入编考试,录用为导服中心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在编导游管理、使用。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采取免费报考的方式。
(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提供信息或材料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审核。请考生注意提交信息和资料的安全性。
(四)本次涉及招聘的信息、公告等内容均以(www.tnly.net/)公布为准。
九、未尽事宜由泰宁县导服中心负责解释。
泰宁县导服中心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