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本院需招收速录员,计算机管理员各一名,现将有关条件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要求
1、年龄:18—28周岁之间,男、女不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电脑管理员应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资格,并具有较熟练的实际应用能力);2、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亲和力;3、计算机操作熟练,汉字输入速度为每分钟60字以上;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鲜明,无违法违纪记录。5、自愿在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食、宿自理),6、速录员获法学或法律专业毕业者,计算机管理员获计算机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待遇
1、月基本工资不低于18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2、工作作息时间与机关工作时间相同;
3、入职与县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政审(查看档案材料或走访等)、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有意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条件于2014年6月17日前报名,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2寸);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法院办公室
联系人:陈坤(0598-3967389)、许爱珠(0598-3967395)
二0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