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下称广州民营科技园)1995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由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信局、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共同投资建设,是广东省首家民营科技园,属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之一,是国家科技部重点联系的国家级民营科技园。
广州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是广州市白云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园区的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管理人才和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管理人才和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详见附件1:《广州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人才招聘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有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经验者优先(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
5、无犯罪记录。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及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年20日中午12: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2)发至gzmky_6660@126.com。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筛选部分符合条件的优秀报考者参加考试和测评。
三、考试与测评
招聘单位将根据资格初审和筛选情况,组织笔试、面试及相关测试,具体事项于6月中、下旬在广州民营科技园网站(http://www.gzmky.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和测评的结果,按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空缺岗位或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1、经过考试、体检等环节后,广州民营科技园管委会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区政府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如广州民营科技园管委会考核后,认为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空缺相应岗位不录用任何考生。
2、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广州民营科技园管委会非编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薪酬6000-8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管委会下属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薪酬8000元/月以上,并享受国家法定的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本次招聘要求应聘者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工作的综合能力,凡不符合这一要求者,谢绝报名。
本公告由广州民营科技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广州民营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黄辉
联系电话:020-8749933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
邮编:510540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014年5月21日
附件:1、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委会人才招聘信息表.rar
2、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委会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