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聘员6名(详见招聘聘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的资料:报名表(附后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经广东省主管部门认证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从业资格证、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报名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现场退回。
2、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大堂小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6月13日(共2天)。
联系人:吴先生、王小姐,联系电话:0763-3389301、3389228.
(二)资格审查
由本局负责,根据报名者所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前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60分为合格线。应试者考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7个工作日后在我局公布。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在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
面试由我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应试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将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我局统一组织到清远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政审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政审(包括计划生育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录用人选并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核批,获批后录用,试用期2个月,原则上合同一年一签。
四、薪酬待遇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聘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聘员实行年薪制,标准按照清府办[2012]60号文确定。
五、解释权
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咨询电话: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办公室:0763-3389301、3389228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