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实施方案》,需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对象
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及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社会学、应用心理学、法学、护理学、管理学等专业;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受专业和学历限制。
4.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符合法律规定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不得报考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分别在省民政厅、琼州学院、三亚学院和海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2014年6月3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法。报名人员须填写《海南省社会工作者岗位招聘考试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扫描件,一并发送至hainansgxh@163.com。
联系人:陈寅、宋旋,联系电话:65320528,18789240701。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省民政厅、琼州学院、三亚学院和海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招聘职位的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调剂、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通过省民政厅、琼州学院、三亚学院和海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海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负责。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划定参加培训考核人员,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培训考核资格,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培训考核人员。人员名单将在省民政厅、琼州学院、三亚学院和海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网站上公示7天。
(六)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海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负责。培训内容主要为社会工作基本理论、工作方法和实务。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
(七)聘用
培训考核后,与社会工作者签订协议,派驻到有关单位开展工作。聘用期为一年。
海南省民政厅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