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湖州市预算编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州市预算编审中心:湖州市财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办公地点在湖州市财政局(龙王山路518号)。主要承担组织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及初审,参与拟定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体系;负责建设管理部门预算基础资料库、财政支出项目库;负责部门预算有关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指导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人
(一)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招考对象: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3.年龄要求:18-35周岁(1979年5月14日—1996年5月14日)
4.户籍要求:不限
5.专业要求: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税务、税收学、财务管理
(二)有关说明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历届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14年5月21日—5月23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湖州市预算编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姓名”)到邮箱hzsczj2150039@163.com或到湖州市财政局组宣人事处(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1205室)现场报名,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七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现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10人(含10人)以上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考,内容为财政学相关内容,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1:6确定。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10人以下不组织笔试,直接面试。
笔试、面试初定于六月上旬在湖州财政局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以考试成绩高低1:1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最终确定的入围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主管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湖州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市财政局(人事处):0572-2150039。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150039
湖州市财政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