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发改委(物价局)因工作需要,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长兴县发改委(物价局)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科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统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
3.长兴籍;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统计、财务等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
4.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技能,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 5月14日止。
2.报名地点:行政中心C座1306室。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1寸近期彩照1张、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面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面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45450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县纪委监督电话:0572-6037848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