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水土保持监测站是南雄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南雄市水保办)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正股级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在南雄市城区水保办办公大楼。为补充市水土保持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名额和条件
招聘单位名额性別专业及代码条件
市水土保持监测站1不限水利工程(C570201)、水利水电工程(A081504/B080801)、水土保持(C57040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5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雄市水保办人事股(浈江路7号市水保办办公楼二楼),咨询电话:(0751)3822117,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3922570011。
(三)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6月3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4日。
(五)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定向生、委培生还需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等,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合成综合成绩。
(一)笔试
1、考试内容: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政治(占1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90%)。不指定参考用书。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
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或我市“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4、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分值:100分。
四、体检
对综合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非南雄市户口的人员须将户口迁移到聘用单位或本市辖区内),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财政全额拨款),在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工作,若南雄城区无住房者,可在城内提供一套住房供其居住(水电费自负)。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投诉电话
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水保办:(0751)382211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