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韶关南雄市水务局、国土局、司法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我市水务局、国土局、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简介
1、市水务局所属水管单位是南雄市水务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补。
2、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是南雄市国土资源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3、市公证处是南雄市司法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二、 招聘单位、名额和条件
代码 |
招聘单位 |
名额 |
性別 |
专 业 |
条 件 | ||
A1 |
水务局所属 |
4 |
不限 |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水利工程监理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
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 |
A2 |
水管单位 |
1 |
不限 |
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机电排灌设备与管理、机电一体化 | |||
B |
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
1 |
男 |
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
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限南雄市户籍。 | |
C |
市公证处 |
1 |
不限 |
法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3年及以前的毕业生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3年以后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要求提供通过司法考试的成绩单)。 |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限韶关市户籍。 |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4日—4月16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1、水务局所属水管单位:南雄市水务局人事监察股(金叶大道中281号水务局办公楼二楼),咨询电话:(0751)6929187;
2、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雄中路415号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三楼),咨询电话:(0751)3822401;
3、市公证处:南雄市司法局政工科(林荫西路17号司法局办公楼三楼),咨询电话:(0751)3936328。
(三)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7日—4月18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22日—4月23日。
(五)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定向生、委培生还需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等,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合成综合成绩。
(一)笔试
1、考试内容: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政治(占1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90%)。不指定参考用书。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
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或我市“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4、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分值:100分。
五、体检
对综合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非南雄市户口的人员须将户口迁移到聘用单位或本市辖区内),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分别由水务局、国土局、司法局分配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八、投诉电话
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水务局:(0751)6929187;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0751)3822401;
南雄市司法局:(0751)3936328;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雄 市 水 务 局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南 雄 市 司 法 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