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委讲师团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直接领导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理论宣传,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形势政策辅导、宣讲工作。
黑龙江省委机关资料室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直接领导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能为建立、搜集国内外、省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信息资料,结合省委工作重点、重大活动以及社会热点,为省委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黑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中心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直接领导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能是面对全省大中小学、国防教育干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对国防教育师资人员进行培训;对全省国防教育基地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宣传文化事业,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中共党员,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个别岗位要求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对口,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工作协调能力,工作善于创新,事业心强。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日。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省委讲师团文字综合岗位2名:国家统招全日制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理论研究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强。
省委机关资料室企业管理研究岗位1名: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企业管理类专业(有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省委机关资料室财务管理研究岗位1名: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专业(获得国家注册会计师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
省爱国主义教育中心文字综合岗位2名:国家统招全日制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强。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7日9:00至5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龙江先锋网”,网址为:(http://www.ljxfw.gov.cn/)。应聘者通过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3.注意事项:①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③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
(二)资格审查
省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4年6月14日至6月15日(8:30至16:00)。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2号(省直机关招待所)
3.确认材料:①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等)。③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④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相关证明材料(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等)。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进行测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各占50%,总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考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或到报名网站查询)。
(五)体检、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等综合成绩的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体检、考核合格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总成绩递补人选。
(六)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遇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七)办理有关手续。公示无问题后,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审批,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接收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录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待遇
录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省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451-53641060
省委宣传部联 系 人:李龙佶、孟祥谦
省委宣传部监督电话:0451-53642830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