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韶关南雄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南雄市广播电视台是我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科级,经费由市财政核补。为补充我市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岗位 |
职位 |
名额 |
性别 |
专业 |
条件 | ||
记者 |
新闻采编 |
3 |
不限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广告学、表演(节目主持方向)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
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
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 |
后期制作 |
1 |
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教育技术学 | |||||
播音员 |
播音主持 |
1 |
男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年龄26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户籍不限。 |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4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雄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南雄市新城林荫路仙人南巷30号广播电视台办公楼四楼),咨询电话:(0751)3827601。
(三)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5月4日—5月5日。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书时间:2014年5月6日。
(五)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定向生、委培生还需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新闻采编、后期制作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计算合成综合成绩;播音主持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合成综合成绩.
(一)笔试
1、考试内容: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政治(占1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30%)、新闻理论及新闻写作(占60%)。不指定参考用书。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
4、报考新闻采编、后期制作职位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播音主持职位的按参加笔试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报考新闻采编、后期制作职位的,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政策理解与落实能力、事务处理能力、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仪表等;报考播音主持职位的,主要测试考生的普通话水平、新闻播报、节目主持等。
3、面试分值:100分。
四、加分
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或我市“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报考新闻采编、后期制作职位的,参加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且考试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凭有效证件按其中一项进行,不累计加分。
五、体检
对综合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非南雄市户口的人员须将户口迁移到聘用单位或本市辖区内),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编制,按该单位标准核定工资福利待遇。
八、报考费用
报名考务费135元。
九、投诉电话
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广播电视台:(0751)3827601;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雄 市 广 播 电 视 台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