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同意,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合同工)。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人员(兼顾法学院教务部分工作)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良好,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悉办公设备的操作;
(三)熟悉文秘及行政管理工作,能够胜任公文写作;
(四)外貌端正,口头表达能力强;
(五)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待遇
以上招聘的工作人员,其待遇按校内临时工(合同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学校和院系(部门)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地点:法学院办公室。咨询电话:8121391。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5日。
3、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前往韶关学院北区法学院办公室报名。
4、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法学院另行通知。
法学院面试并确定名单后,需将拟录用名单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人事处,并通知拟录用人员来人事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人事处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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