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雄市农业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南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种子站系南雄市农业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为补充基层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岗位 |
名额 |
性别 |
专业 |
条 件 |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1 |
男 |
见附件专业A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限韶关市户籍。 |
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能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
1 |
见附件专业B | ||||
种子站 |
1 |
见附件专业C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限韶关市户籍。 |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4日—4月16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雄市农业局人秘股(沿江西路98号农业局办公大楼四楼),咨询电话:(0751)6929159。
(三)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7日—18日。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22日—4月23日。
(五)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定向生、委培生还需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合成综合成绩。
(一)笔试
1、考试内容:
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占1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90%),不指定参考用书。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
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或我市“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4、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分值:100分。
四、体检
对综合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非南雄市户口的人员须将户口迁移到聘用单位或本市辖区内),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统一由农业局分配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七、报考费用
报名考务费135元/人。
八、投诉电话
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农业局:0751-3822128;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雄 市 农 业 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