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泰发[2007]1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2]450号)等文件精神,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决定引进3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党校事业,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4、具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等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
6、须与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三、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底(节假日不办公)。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地点
(1)现场报名
地 点: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人事处(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46号主楼409室);
联系人:卞爱琴 张 辉
咨询电话:0523—86882312;0523—86882319
(2)网络报名
电子邮箱:tzdxrmc@163.com (以邮件收到日为准)。
报名办法:从泰州人才网(http://www.tzjob.com)、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tzhrss.gov.cn)、泰州市委党校网(http://www.jstzdx.cn)等网站下载并填好《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寄)送至指定报名地点。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不得报考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报名者按报考要求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5)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引进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所需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提交下列材料:①《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此表一式三份,须本人签字);②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正面彩照3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确保体检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的原件、复印件(科研成果为近年来本人独立发表或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具有较高影响力的3篇科研代表作,文责自负。同时将科研代表作电子稿发送至报名电子信箱。);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⑧201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⑨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且须加制材料的封面与目录(目录格式见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选拔方式
引进采用面试、科研能力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分指定题目试讲、自选题目试讲两个部分。
(1)指定题目试讲:考生根据现场指定的题目试讲,总分100分;
(2)自选题目试讲:考生自主选择与报考岗位相关题目进行试讲,总分100分。
2、科研能力评估
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报考人员的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主要从影响力、专业性、创新性等角度进行评价,并量化成分值,总分100分。
3、成绩评定及计算
(1)面试采取百分制,按照指定题目试讲、自选题目试讲6:4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不足60分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按面试总成绩、科研能力评估成绩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引进数2: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同一引进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总成绩再相同的按指定题目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政审
政审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根据政审情况,经集体讨论,按与引进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被确定为参加体检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体检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
被引进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聘用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待遇;
2、引进人员在泰落户后,3年内由校免费提供安置过渡房;
3、一次性给予2万元教科研启动经费;
4、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
5、为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提供方便。
五、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引进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引进工作全程接受上级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校监督电话:0523-86882305。
六、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882312
附件:
3、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材料目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