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国际商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佛山国际商会工作岗位,共招1名。
二、招考条件
(一)愿意并有能力履行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义务,往、应届生均可;
(二)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法律(学)专业或国际贸易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三)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截止2014年3月31日),广东省户籍,有汽车驾照者优先;
(四)以上岗位须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工作能力,具有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能熟悉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政治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本科以上学历月薪2400元(参照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雇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雇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4月21日—5月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路11号口岸大楼4楼,联系电话:82510531,82305225。
(二)报名要求: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我会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
五、考试事项和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参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国际商会与确定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