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4年清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清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清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共计划招聘128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五)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清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1.考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6年4月22日以前至1979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2.专业要求: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考生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考生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考生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
3.学历及类别:卫生系统医学类各专业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其他岗位学历类别不限。考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4月22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对象:卫生系统医学类紧缺急需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医学类部份岗位要求为在职人员(本县在职在编人员除外)的必须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其他岗位不限(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5.招聘范围:岗位要求为本省、本市、本县的以2014年4月22日前的常住户口为准(面向本县招考的含原籍清流,因升学就读户口迁出的;在清流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青年志愿者;婚嫁到清流,一方在清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户口在清流的;在清流从事劳务派遣工作时间满2年的)。
(六)专门岗位:专门岗位面向在清流县服务期满并取得证书目前待业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青年志愿者等人员招聘。2014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青年志愿者等人员可以报考专门岗位,但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服务期满证书。已经享受过优惠政策、服务期未满和非本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青年志愿者等人员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考生如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清流县公务员局统一对外公布。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聘用,不受1∶3报名条件限制。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考生应在2014年4月28日8:00至5月7日17:30,登录清流县人事考试网(http://ql.smrsks.com)报名,提交详实的报考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4年4月28日8:00至5月9日17:30,考生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清流县人事考试网(http://ql.sm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4年4月28日8:00至5月11日17:30,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报名结束后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4年5月19日至5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紧缺急需专业考生打印免笔试通知书。
(五)其他要求:考生应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而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工作及有关要求: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
3.笔试地点:清流城关。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4.加分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政策规定加分。笔试加分的考生在笔试结束后6天内持相关证件到清流县公务员局审核,名单将在清流县人事考试网(http://ql.smrsks.com)上公布。考生在通知的时间内相关证件未送达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2014年6月20日后登录清流县人事考试网(http://ql.smrsks.com)查询。
6.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参照福建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卫生系统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再降低5分。
(三)面试工作及有关要求:
1.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紧缺急需专业面试人选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前对入闱面试的人选(含紧缺急需专业)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通知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及岗位有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到清流县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通知的时间内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方法进行。
2.入闱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30之前向清流县公务员局(电话5338012,传真5323377)书面报告,提交放弃面试声明,空缺的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如该岗位(含紧缺急需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我县确定的紧缺急需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聘用。引进符合《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规定条件的人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招聘。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紧缺急需专业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考生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考生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紧缺急需专业考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聘用人数的,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面试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考察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若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六)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清流县人事考试网(http://ql.smrsks.com)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确定聘用关系。
(七)新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我县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出县外。新聘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未经批准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属留学回国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二)属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生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清流县人事考试网(http://ql.smrsks.com)是招聘单位与考生的主要联系渠道,请考生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清流县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股电话:0598-5338012,传真:0598-5323377,邮箱:qlxgwyjklg@163.com。联系人:赵艺林、张春花。
本公告由发布机关负责解释。
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 清流县公务员局
2014年4月22日
清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 招考岗位列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