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海区某机关单位对外招募实习(见习)大学生若干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习岗位基本情况
(一) 实习(见习)性质
实习(见习)为在校大学生校外实践锻炼或应届毕业生短期见习锻炼行为,不属于正式招聘,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二) 实习(见习)地址
在南海区政府(南海大道北88号)附近,可坐地铁到桂城站或乘坐公交到南海区政府站。
(三) 工作内容
实习内容主要为行政文员工作,负责拟写文稿、整理档案、协助杂务等工作。
(四) 条件要求
1. 性别:不限。
2. 学历:全日制专科以上。
3. 专业:文科类、社会科学类专业,新闻、法学、行政管理学、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
4. 年级:2014年毕业生或2013年应届毕业生(保研学生)。
5. 户籍(住所):户籍(住所)不限,在禅(城)桂(城)地区学习、居住学生优先。
6. 技能要求:外语水平、计算机技能、驾驶技能等不限。
7. 其他要求: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语言表达流利,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村居组织实习(见习)者优先。
(五) 时间要求
2月中旬起上岗。每周至少实习(见习)4天,实习(见习)期至少实习到2014年3月底。
能实习(见习)到2014年5月底及长期者优先。
(六) 实习(见习)待遇
可提供500元/月的交通补贴,安排午餐,以及按月度购买短期意外保险。实习(见习)结束后,可出具相关证明。
二、 实习流程
(一) 发布信息、收集建立(即日起截至2月16日):对外发布招募信息,请有意向的大学生于2014年2月16日前填报附件《报名表》到邮箱:mars162@163.com。
(二) 筛除选拔(2月中旬起)。实习(见习)单位筛选简历后,将自行通知符合相关条件人员参与面试选拔(合则约见)。
(三) 到岗实习(见习)(2月中旬起)。实习(见习)单位确定人员后,将通知其到岗实习(见习)。
(四) 实习(见习)结束。结束后,实习(见习)单位按实际上岗时间给予交通补贴,出具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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