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校201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4人和管理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岗位、计划数及条件要求
(一)辅导员计划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1、辅导员:4人
2、岗位条件要求
①中共党员。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③应聘人员应热心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管理、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形象良好,综合素质较为全面。
④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门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学生工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等经历。
⑤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⑥应聘人员应当具备适应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条件。
(二)行政管理人员计划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1、行政管理人员:3人
2、岗位条件要求
①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③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掌握公文写作规范,能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④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身体健康,形象良好,综合素质较为全面。
⑤个人没有受过违纪处分。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下午16:00,发送报名表(见附件)到招聘专用邮箱rske@hft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辅导员岗位”)
同时,应聘者应递交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成绩总表(教务部门签章)、政治面貌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担任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等纸质报名材料。(纸质材料请寄“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或者现场提交材料)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对应聘材料进行综合考量,择优筛选,确定不少于3:1的人员参加考核。入围名单及笔试时间请于2014年4月18日-4月20日在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查看。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者即视为取得应聘资格。参加笔试时,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45%+试讲成绩2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与业务素质,包括公共知识、公文写作、岗位理解等,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少于3倍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主要考察仪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与岗位匹配性等。
3、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教学内容、教材处理、课堂应变等教学基本规范。
(三)体检
考试考核完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名单在合肥师范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栏公布。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约定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三、工作监督
本次辅导员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
四、其他
对拟聘用的人选,如发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用资格:
1、应聘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2、毕业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应聘条件不符的;
3、经审查发现受到纪律处分的;
4、在入选后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
邮编: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828642
联系人:吴长龙、张永伟
电子邮箱:rske@hftc.edu.cn
附: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合肥师范学院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