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学院事业发展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031人,教职工526人,专任教师440人。学院设有10个教学系部,49个专业。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院校,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我院拟公开招聘教师11名。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 日8:30至4月20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其他报名方式。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4日3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地点: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 、电话:0311-85323869 、电子邮箱: hbjyrsc016@126.com, 。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面试与试讲
1.学院设立土木工程组、汽车工程组、运输管理组、电气与信息工程组、经济管理组、粮食工程组、财务处组和教务处组等八个考核面试工作小组,各小组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每组不少于5人。分别负责相关专业应聘人员的初步筛选、面试事宜。
2.资格审查。各考核面试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条件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再次审查,查验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原始资料。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以进入面试试讲环节。
3.试讲(面试)。各考核面试工作小组提前1-2天,将试讲(面试)要求、试讲(面试)内容告知应聘者,参加专业课试讲人员每人时间为30~40分钟,视不同专业提出板书试讲或PPT试讲的统一要求。会计和教育技术专业参加小组面试,面试内容和时间按照各小组通知要求进行。通过试讲(面试),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掌控课堂氛围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4.评分。参加试讲(面试)考评的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取各评委的平均分进行排序。对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极端分,要求评委实名并明确写出评分因由。
5.排序公示。各考核面试工作小组的试讲排名在试讲结束的第二天张贴公布,公示五天。
6.择优聘用。依据各考核面试工作小组的面试结果,按照得分高低和聘用指标依次录用。原则上不允许弃高就低。
7.学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定。
8.报省教育厅、省人保厅审核批准。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试讲综合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经医院及学院卫生所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聘用环节。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若没有合适人选,本年度聘用指标空缺。
(五)公示
1.各考核面试工作小组的试讲排名在试讲结束的第二天张贴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
2.按照聘用程序,经学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定的拟聘用人选,分别在学院两个校区公示7个工作日。
3. 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及试讲合格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