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教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34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2012年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邱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教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1、小学教师岗位为邱县辖区户籍(含邱县生源)或截至2012年7月31日父母一方为邱县辖区户籍;
2、初中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河北省辖区户籍;
3、高中教师岗位及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四)1、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国家统招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报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未就业毕业生;
2、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国家统招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报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未就业毕业生;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招聘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的未就业毕业生;
4、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未就业毕业生;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在邱县服务或邱县籍在外服务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治安管理员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县级以上服务管理部门同意后,也可参加本次招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有志来邱县服务的毕业生,按照岗位条件集中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17日;
2、报名地点: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邱县新兴路10号)
3、报名办法: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毕业证书;②身份证、户口本;③教师资格证;④就业报到证;⑤就业协议书;⑥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⑦父母一方为邱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户口本;⑧符合招聘条件第7条的还需提供服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所需提供材料齐全者填写《邱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教教师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对于招聘人数和所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根据报名情况,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调剂或核减。报名及调整情况于2012年8月18日在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
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19日至8月21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采集个人影像信息。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9:00—11:00(120分钟),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按岗位分别出题,各自排名。申报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申报物理、化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理综;申报地理、政治、历史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文综。语文、数学、英语、理综、文综科目考试范围为现行高中知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科目考试范围为本科所学专业知识,特殊教育科目考试范围为专科所学专业知识(侧重聋哑专业)。
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24日在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依据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从外地聘请专家评委(每组7名)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面试准考证于2012年8月29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每一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县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全额事业编制入编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本方案由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0-8366538、0310-839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