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是省水利厅直属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省局机关在石家庄市,下属11个直属局分驻我省11个设区市,有235个水文站分布在全省的主要河道边、水库旁。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省地表水水量、水质监测,地下水监测,水文情报预报,土壤墒情预测预报,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预测,水文分析与计算等任务。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水工程建设管理、水环境监测与修复、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我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8时30分-20日17时00分。
2.报名要求及打印准考证:考生需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报名时间、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填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5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准考证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2.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2014年6月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在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机关(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5号)。
2. 面试方式及成绩公布。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期间,每半天于我单位公告栏位置向考生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人选。
3. 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合成。按百分制计分,以笔试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2014年6月4日在河北水利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2014年6月5日7时30分,参加体检人员到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5号(省水文局)集合,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再次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水利网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1-85696571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