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5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的具体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考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6日在海沧区人才网(www.hcrc.com.cn)、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上发布。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门市人才评价推荐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 3 楼
联 系 人:洪素羡 苏斐斐
联系电话:0592-5335750、5110333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贴1张,另3张背面书写姓名上交),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4、报考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委托招考单位(厦门市人才评价推荐中心)报名。委托招考单位对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核对。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审查未通过的,由委托招考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进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再次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招聘。
(六)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试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 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查询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
(三)综合总分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和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首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四)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可从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公示3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工资及待遇:参照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具体由区财政局另行核定。
七、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学历认证报告上注明的为准。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公示聘用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学位认证)。
(五)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3月1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4年3月17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六)户籍要求为厦门市,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14年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rar
附件2.2014年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报名表.rar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