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旅游园林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家下属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描述
(一)区山地公园管理中心停车场管理员岗位3人:
负责停车场(包括北门、西门、健身中心)的停车秩序及按规定标准收取停车使用费;
认真配合管理中心及公安机关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轮流值班,工作时间根据不同停车场工作强度弹性调整,服从各停车场间岗位调配;
依法承担中心安排的安全值班职责;
完成中心领导及各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110”联动办公室接警员1人:
负责中心110联动值班室接警,受理(接待)市民、单位、个人、上级及相关部门有关辖区园林绿化投诉、报警、求助、指令、反馈等事宜;
负责并且保持110联动值班室卫生环境,做好110联动值班室应急工具保管与保养;
服从110联动值班室轮班及节假日工作安排;
服从管理中心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4年3月7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
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详见《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区旅游园林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未通过的,由区旅游园林局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区旅游园林局发给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面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区旅游园林局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区旅游园林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旅游园林局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
1.区山地公园管理中心停车场管理员岗位:
试用期月工资人民币为13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月工资收入约2000元,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2.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110”联动办公室接警员岗位:
试用期月工资人民币为13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月工资收入约2300元,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3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55岁是指1959年3月1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八)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九)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食宿自理。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监察局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
本招聘简章由思明区旅游园林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思明区旅游园林局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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