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盐源县委、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有两个县级单位和18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所)公开招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2名)。详细情况见附件《盐源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78年4月14日—1996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16日。
(二)报名地点: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盐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如是在职人员,请提供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籍证明)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学历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4年应届考生须所在学校学生处(就业处)出具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由盐源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试领导小组)牵头,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以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和监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联系方式
考生留错电话号码或电话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的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4年4月18日(下午14:30—17:30)到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此次考试只考笔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4月1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财务人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会计专业知识》占60%。
投资评审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建筑工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知识》占60%。
(三)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请示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应不低于2:1。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4月20日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3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4月22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4年4月23日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公示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则按《会计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会计专业知识》成绩仍然相同,则相同者都参加体检,最终的考核结果报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示。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递补。
七、选岗
报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所)的考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愿选择工作单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由《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先选。
八、考核
由“盐源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领导小组”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予以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规定程序进行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盐源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盐源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834-6369999
咨询电话: 0834-6365158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财政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