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厦门市音乐学校招聘优秀在职图书管理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图书馆建设,完善教育人才结构,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2005]38号)和厦门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厦门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厦门市音乐学校高层次图书管理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
厦门市音乐学校图书管理专业技术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图书馆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有较丰富的图书管理经验,从事中小学图书管理10年(含10年)以上。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4日后出生,含5月4日)。
6.符合《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第十九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2015年5月4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电子邮箱(327542938@qq.com)
联系人及电话:许老师、卢老师0592-5572786(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
(二)资格审查
厦门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预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录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审核时应由本人现场提供下列材料:(1)报名表;(2)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聘任证书;(7)近5年年度考核表;(8)主要著作和科研成果;(9)主要荣誉证书。其中(2)-(9)项须提供原件校验及复印件一份。提供的相关材料请依序装订成册。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加试一项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须为70分及以上。
具体招聘考试方案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厦门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六)公示与录用
考核与体检合格后,经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审批,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按厦门市引进人才录用,办理录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135775。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4]178号)文件执行。
(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厦门市音乐学校招聘高层次图书管理人才报名表
厦门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