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机关幼儿园创建是隶属于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市级公办全日制幼儿园,是广东省首批省一级示范性幼儿园及省绿色幼儿园。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9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7名,工勤技能岗位2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表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报考人员需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第(一)至第(五)款。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无教师资格证的可用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80分)三科考试成绩单代替;
(4)工作经验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及照片的电子版;
(6)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如没有则不需提交);
(7)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和有效计生证明,未能及时提供材料的取消体检资格。
3、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4、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升路88号市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内市机关幼儿园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18日、19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机关幼儿园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及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达不到3:1,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笔试
时间:时间: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
上午9:00-11:00 (教师、专科教师)
下午3:30-5:30(园艺师、厨师岗位)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机关幼儿园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期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用不同方式 ,教师、专科教师岗位实行试讲、说课、技能测试方式;园艺师、厨师岗位实行实际操作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机关幼儿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和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机关幼儿园网(www.dgsjgy.com)查询。
(三)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定,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661113(东莞市机关幼儿园,联系人:罗向青),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30552(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莫敏刚)
附件:
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