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各位申请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禄劝教育局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一)在禄劝县辖区内工作或户口在禄劝县辖区内的人员。
(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所申请的资格种类是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三)在校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乏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人员(师范类毕业生不能提供申报种类所需《教育实习鉴定表》材料的)。
三、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2.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等级证书取证时间必须是2003年6月1日以后取得的。
4.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合格登记表。
5.身体条件。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必须为合格。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17: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禄劝老教育局二楼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联系电话:0871—68911558。联系人:朱老师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审验
1.身份证或户口册。
2.学历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合格登记表(成绩登记表需有材料管理单位注明的“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1.请各位参试人员根据测试学科于2017年 10月13 日(星期五)到禄劝老教育局二楼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抽取测试课题,领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通知书。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
3.具体测试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通知书。
4.测试时间在20分钟以内。
(二)参加测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通知书。
2.备课教案一式三份。
六、网络申报及现场确认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17年9月25日—10月13日
(二)报名网址及步骤
1.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其他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选择认定机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选择认定机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并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现场确认
请各位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6日—10月27日到禄劝老教育局二楼教育人才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注:18—24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和现场确认用户功能全天关闭,不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请按顺序对照整理好如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申报完成后《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A3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非禄劝户口但在禄劝辖区内工作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并由合同鉴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签订单位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
(4)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中每一项体检结果均须有医生签字,体检结论需明确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需说明不合格的理由。照片和体检结论处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照片必须与网报照片一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原件且必需加盖鉴定部门公章);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并加盖材料管理单位公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档案保管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教育实习鉴定表(档案保管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明;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不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照网报时间进行个人信息填报,并在现场确认时段内带好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寸照片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照片必须清晰、完整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的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注:请各位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办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现场确认,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视为无效。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文件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每人次180元收取。
禄劝教育局咨询电话:0871-68911558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思想品德鉴定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4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