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及说明
(一)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金堂县行政辖区内的具有相应学历的人员。
1.幼儿教师学历要求: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师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2012年前毕业的职业高级中学的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师专业学历。
2.小学教师学历要求:具有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注:1.党校学历除外,2.“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二)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成都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三)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如有秋季毕业生的学校,应向金堂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报上一级机构备案,方可进行认定。)
(四)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可以参加秋季认定(此类人员报名时由参加统考入口进入)。国考合格人员直接认定,不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试。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于2017年9月11日—10月15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二)2017年10月17日,所有申请人到金堂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赵镇迎宾大道)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带上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用A4纸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体检表(金堂教育网外网公告栏有关于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的附件有,可下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6、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注:1.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2.个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由户籍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据;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出据;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据);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8、个人户口证明材料原件一份(注:由学校统一申报的申请人、能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的申请人可不提供)。
9、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10、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材料: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1、户籍不在金堂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金堂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三、体检
2017年10月17-20日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素质能力测试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证书颁发时间:2017年12月10日
联系人:吴老师、史老师联系电话:13550111075、13438033785
金堂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