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7〕01号)安排,结合川教函〔2015〕387号中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现将我县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县公民(系富顺户籍或长期在富顺工作,长期在富顺工作指被机关企事业录用,并建立档案的人员,行政和事业人员提供录用文件,企业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单位购买社保证明)。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要求: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普通话应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达相应的等级。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申请程序
(一)网报
用认定衔接办法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四川省-自贡市教育局-富顺县教育局”。
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本次认定。(此类人员报名时由“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5日——4月25日(每天7:30——23:30)
(二)现场确认
1、所有申请人员均需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我县在编在册教师将相关材料交至学校(学区教育工作督导组)初审并签字盖章,学校(学区教育工作督导组)集中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确认。
社会人员自行到认定机构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填写申请信息后双面打印。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模板见附件九,本人承诺必须本人亲笔签名、表格填写不规范、照片不清晰不予受理)。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过期身份证不予办理)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是师范学历,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是学前教育、幼师等相关专业)
④由本人填写的《富顺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五)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六)。
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地社区、公安派出所填写盖章。
⑦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加盖了档案保管部门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加盖了档案保管部门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有师范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其非师范专业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选修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可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的合格成绩。
据(川教函〔2015〕388号)文精神,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该政策不再有效,但2015年上半年及以前已选修合格的,有效期至2019年年底。
⑨近期正面半身免冠标准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好名字和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型、学科。
(办证书用,请修剪好,所有粘贴相片、上传照片、办证照片必须一致)
⑩现场确认请自备档案袋一个。
3、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①社会人员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4月20日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4月21日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4月24日
②各学校和学区教育工作督导组4月25-26日
现场确认地点:富顺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体检
经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下载并用A3纸双面打印《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一),于规定的时间内持体检表到富顺县人民医院二门诊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体检中心。
体检时间:2017年5月13、14日,体检注意事项见体检须知(附件二)。
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体检,其结果无效。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对非师范类、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申请人员,以及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测试的人员安排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人员下载并双面打印《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四),并于测试前一周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检测题目。
测试地点、时间另行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通知,请每周一定期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领证
时间另行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请牢记网上报名的注册信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必填),及时查询富顺县教育局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如因信息不全导致认定机构无法及时联系到申请人而造成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等环节,逾期不再办理,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责任而导致的申报异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四、收费标准
按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精神,凡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200元/人·次,体检费由承检医院按照体检标准收取。
五、认定机构电话及其他:
富顺县教育局人事股:(0813)7214380
1、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教师资格申请表填写后用A4正反面打印,封面和填表说明为第一页,申请表内容及认定机构意见为第二页。
2、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人员可到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内)报名参加检测,电话:8125768
3、教师资格全国统考报名及成绩查询,详情请咨询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8760488
4、申请资格种类分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请正确填写。
5、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陆自贡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点击下载>>>1-8.zip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富顺县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体检须知
3.富顺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能力审查表
5.富顺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报名表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停止执行《关于-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8.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