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9
根据我局《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星期六),时间一天。
(二)测试地点:惠东县平山第一小学。
(三)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1、教学能力测试的学科为申请人的申请任教学科,测试的课题内容自选,试讲的形式自选(试讲或说课),课题内容自选,教材资料和教案自备,试讲(或说课)及面试时间约20—30分钟,如有需要,测试课室可提供电教平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见附件1。
2、参加测试对象携带身份证,根据所安排的测试时间,到惠东县平山第一小学教学楼北楼一楼签到,不得迟到,未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签到时间:10月15日上午8:00,下午2:30。
附件: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
2、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惠东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