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教育局关于举行2016年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定于10月15—16日举行,并由阳江市教师校长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已办理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人员。
(三)在校期间教学计划内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测试时间:10月15—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具体时间按准考证的分组安排)。
三、测试地点: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学楼一楼东边多媒体教室(学校地址:市区高凉路,考生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根据保安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
四、测试方式
(一)测试分说课和面试两部分,分值各为100分。说课成绩和面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
(二)使用现行高中一、二年级相应教材或中职类教材(必修部分)内容,采取随机抽取课题进行说课,自带教材备课。
五、领取准考证和缴费
(一)请参加测试人员于10月11—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阳江市教育局十楼计财科缴费(只用银联储蓄卡缴费),再到八楼人事科领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内容,如有错漏,请即时提出更正,一经认定不得更改。未办理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参加测试。
(二)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国考”)收费标准280/人.次,由于今年是“国考”过渡年,测试认定费按粤价函〔2010〕814号文件规定的240元收取,因收费系统已升级的原因,参加测试人员,先用银联储蓄卡刷卡交280元再退40元现金)。可以委托他人代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视为放弃,逾期不再办理(阳江市教育局地址:阳江市区东风三路45号)。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测试人员凭缴费收据和《准考证》上的学科组序号及相应的测试时间,提前5分钟到抽课题处抽取说课题目,然后根据学科组序号及安排的相应时间携带教材到指定备课室备课,除相关教材及必要的书写工具外,其他书籍、资料、电脑、手机等一律不准带入备课室,备课时间为15分钟。
(二)备课完毕,参加测试人员按工作人员指引准时到所在学科组测试室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分别为说课10分钟、面试5分钟,合计15分钟。
(三)参加测试人员测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准在考点无故逗留。
(四)测试期间所有人员封闭管理,参加测试人员应主动关闭通讯工具。凡接打电话的均按违反测试纪律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五)测评结束后在“阳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3333690、计财科3333890。
阳江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