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根据省招考办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考生可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于9月6日~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要求填写注册考生信息、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及报考科目、缴费等进行网上报名。
参加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补考”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携带学校学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招考办现场报名。报名时间:9月6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市招考办地址: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三楼。
三、考生信息审核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确认。如考生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市招考办。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信息及考试科目有误,且已审核通过,需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9日15:30前到市招考办现场更改,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参加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补考”的考生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
四、考试缴费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缴纳考试费的时间为:9月10日~20日,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其放弃报考。
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补考”的考生,现场收取考试费,标准为38元/科。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10月31日~11月5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补考”的考生于11月1日~11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招考办领取准考证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试时间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省教师资格考试“补考”时间均为2016年11月5日。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成绩;参加省教师资格考试“补考”的考生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登录阜新教育网查询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领取考试合格证时间及办法。
其它未尽事宜考生可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进行查询。
市招考办咨询电话:0418-6010087
阜新市招考办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