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牙克石市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目标及要求
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总结以往使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继续使用此管理信息系统。对持牙克石市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证。认证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的方式,在2015年10月26日至12月4日期间完成认证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市统一认定时间:10月26日—12月4日。
(一)网上申报时间:10月26日—11月6日
(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现场确认后通知。
(三)现场确认时间:11月7日—25日(工作日)
(四)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一个月后
四、申请人网上申报流程
(一)10月26日—11月6日,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逾期网站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二)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三)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后提交。
五、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牙克石市教育局组织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地点: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11月7日—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牙克石市教育局四楼人事办(在网报过程中均有说明)进行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在指定处签字,一式两份);
3.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由单位或社区街道填写并盖章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到牙克石市教育局确认合格后,再到牙克石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10.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质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视为放弃,责任自负。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
七、证书颁发时间
教师资格认证结束一个月后到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领取。
八、联系方式
电话:3946007、3946008
牙克石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