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10人
二、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要求为全日制优秀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应聘者须在2017年7月前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学生工作,团结同志,德才兼备,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及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3.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校级或院系级学生干部,并获得过省、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和奖励;
7.硕士研究生在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
8.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党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连同《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以及个人详细简历(简历须提供近期全身照片1张)等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gbsjk@126.com)。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待笔试和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注意事项】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时,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所有应聘材料需压缩成一个文件包。
(2)应聘者在发送的个人简历、登记表中粘贴电子版免冠照片即可,不用单独发送个人照图片。
(二)资格审查
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于2017年3月1日前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男性女性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15人(共30人)参加面试。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进行,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心理测试等。
(四)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的情况,按招聘岗位1:2比例入围确定考核对象,由基层用人单位考核小组进行考察。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学生工作部(处)和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若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或在招聘过程中,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增加,可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25日
(二)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通过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学生工作部(处)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学生工作部(处):0773—5833132,人事处:0773—5846402
(四)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2.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人事处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