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最佳魅力城市绍兴,学院占地面积912亩,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00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水平评估优秀学院、浙江省文明单位和省示范高职院校。
二、 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9个教师岗位共75人。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此外,应聘者还需具备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难以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工作者,均不宜应聘。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一般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一些岗位涉及的相近、相关专业,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把握,并以我院认定意见为准。
2、学历学位的要求:
(1)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填写附件2《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应聘申请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投递简历到相关邮箱,邮箱详见附件1。
(2)资格审查
投递简历后,学院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将适时进行复审。
(二)考试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招聘方式,按照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进行竞争性考试(特殊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比例);引进市外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可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
(1)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岗位所必需的基本职业素质及业务知识等。具体实施工作由二级教学单位负责。
(2)面试:考核重点为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具体实施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
(3)成绩:教师岗位中以试讲和面试方式招聘的,试讲和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若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则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共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博士研究生,则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项目分: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
身体检查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心理测试按照学院工作需要进行。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递交学院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安排实习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院不再安排递补,将名额直接转入下一次招聘计划中。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具备正式报到条件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3)学院将根据招聘录用情况,计划分批进行公开招聘工作。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的咨询电话:0575-88009053 ; 88009054 (叶老师、金老师)
附件:附件1: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教师岗招聘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