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港口集团”)于2022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12.5亿元,为市属国有企业,负责全市港口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物流一体化发展。市港口集团紧紧围绕“对外开放窗口、物流集聚高地、港产融合平台”发展定位,着力打造“港口运营、现代物流、临港经济”三大业务板块,致力打造国内一流枢纽港口。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次员工招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附件: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次员工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取得相关职称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宿迁市国资委网站(http://sqgzw.suqian.gov.cn)、市港口集团官网(https://www.sqgkjt.com/)、“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公众号【宿迁港】【迁宿迁直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采用线上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4日12:00。
报名网址:登录“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点击首页“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次员工招聘报名入口”。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
资格初审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4日15:00;
陈述申辩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4日17:00。
3.缴费确认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4日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网上诚信报名协议,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18:00至9月5日16: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安排: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之比达到1:3后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以及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以及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要求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以及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3.递补规则:经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将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四)总成绩合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规则如下。
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廉政鉴定书。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宿迁市国资委网站(http://sqgzw.suqian.gov.cn)、市港口集团官网(https://www.sqgkjt.com/)、“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宿迁港】【迁宿迁直聘网】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安排与相应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六、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正式员工,薪资待遇、“五险一金”按照招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享受带薪休假、职工体检、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关注以上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及聘用后3个月内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咨询电话
考生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以下电话:
招聘简章政策咨询:0527-80523629;
招聘网站技术咨询、资格初审异议申辩:0527-88858585。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宿迁市国资委、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7-80523625;84360015。
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