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和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企业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扬州市正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履行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熟悉行业发展情况;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资格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职位简介表》所列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岗位代码01、02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岗位代码03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时间截止于2024年3月8日17:30。
报名人员填写《扬州市正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详细简历、相关荣誉及证书、工作证明(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3464785382@qq.com,标题注明: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证明材料等。专业分类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岗位代码01、0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岗位代码03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超过5:1的,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按5:1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笔试
岗位代码01、0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岗位代码01、02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所有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岗位代码01、02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岗位代码03按照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岗位代码01、02如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扬州市正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入职后的人员进行岗位安排,应聘人员需服从单位安排。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如有试用期不合格者产生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程序。聘用人员未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薪资待遇按照企业有关薪酬制度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
1.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按照招聘流程对每进入下一个环节的报考人员将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未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者不再通知。报考人员因故主动放弃或根据报考信息无法联系报考人员的,视作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2.所有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除外)恕不退还。
3.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正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应聘咨询电话:0514-821968871560527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