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88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道真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精神,C20、C21、C22、C23、C24、C25职位限道真自治县户籍或道真自治县生源地人员报考。其他职位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1日至1998年7月10日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7.定向招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上四类人员统称“村干部”)职位,必须是道真自治县境内担任的村(社区)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并且截止2016年7月10日任职满1届或三年及以上的才能报考;
8.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及其未婚子女的职位报考人员(含2015年度脱贫对象)必须是道真自治县户籍或生源。
9.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6年7月10日服务未满一届(三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人员和2016年已与道真自治县签约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5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8.不属于招聘对象范围、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的;
10.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人员;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unyihr)、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