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龙门县公开招聘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告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含暂缓就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就读本科时须是师范类全日制毕业,就读专业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公开招聘12人,具体职位和职数详见附表《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公开招聘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及联系方式:
1. 应聘人员自荐。要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材料一起发送到rsg7781313@163.com或将相关材料邮寄到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科技教育局人事股。(邮件标题或邮寄封面请注明:“XXX研究生应聘材料)。
2.联系人:林老师、洪老师 电话:0752-7781313
(二)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方式
报考者直接在现场面试。面试人员由县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拟招聘对象,末位同分的在进行一次面试。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标准,对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被我县正式聘用为教师的,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科技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五)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
1.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公开招聘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2016年6月15日
1.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公开招聘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计划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