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长、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恺高新区简介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简称“仲恺高新区”)因位于廖仲恺的故乡而得名,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仲恺高新区位于深莞惠区域核心,南靠深圳,西接东莞,毗邻广州、香港。仲恺高新区交通便利,内有惠深、惠河、广惠、莞惠高速公路,京九、惠澳铁路,临近广州、深圳、香港机场、惠州机场以及惠州港。仲恺高新区下辖陈江、惠环、沥林、潼侨、潼湖5个镇办及仲恺高新科技产业园、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地4大园区。仲恺高新区规划面积约500平方公里,实际开发面积320平方公里,人口50万人。
仲恺高新区有中等职业学校1所,公办中小学32所,民办中小学19所,在校学生5.6万人;幼儿园50所,在园幼儿1.5万人;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4所,成人教育学校、青少年宫、教育基地、企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功能单位齐全。国民教育结构完善,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公办民办教育齐头并进,2010年通过省教育强区督导验收,2014年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和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评估。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历和丰富教学经验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阶段的拟聘人员需提供县(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3个月内);
4.民办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聘用期未满(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的教师不在招聘之列。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资格条件
1.惠州一中东江学校校长
惠州一中东江学校位于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36个班,小学24个班,初中12个班。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1亿元左右,一期工程于2016年7月建成招生。
报考资格:
(1)符合国家对中小学校长任职的基本要求(见: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教人[1991]38号));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持有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办中学正校长岗位任职经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高中教师
(1)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A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高中教学工作。有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其中一项,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B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同时有3年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非在职在编教师
C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同时需满足毕业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岗位相对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初中教师
(1)A类: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同时有3年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学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B类:非在职在编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同时需满足毕业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岗位相对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小学教师
(1)A类: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且最高学历为本科以上,同时有3年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学工作经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B类:非在职在编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以上四类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止;非在职教师岗位包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岗位要求及职数
惠州仲恺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长、教师岗位要求及职数表(见附件1)
五、优惠措施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2015年12月前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六、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职数及报名条件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告。
(二)网上报名。应聘者于2016年4月19日至4月21日登录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仲恺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报名,并在系统中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于2016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带齐下列资料到仲恺中学日新楼一楼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贴好相片,见附件2),填写《材料目录表》(现场提供)。
2.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同底大一寸彩照1张。
3.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教师报考时需提供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非在职在编和非应届毕业生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6.在职在编公办学校教师需提供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教师提交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缴交证明、聘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仲恺五路108号,仲恺中学日新楼一楼;咨询电话:0752-3898369、2609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