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蓝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学科配套的教师队伍,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需要,经2016年4月29日区委、区管委联席会议同意,2016年全区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面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学科教师配套的需要,2016年全区计划招聘教师20名。具体学科、人数和招聘单位详见《蓝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㈡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㈢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教师资格;
㈣ 2014年以来(含2014年)毕业且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㈤ 报考岗位必须与所读专业对口,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改报;
㈥ 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条件);
㈦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㈧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㈠ 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至7月7日,逾期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蓝城区教育局人事股(蓝城区政务中心三楼325室)。
3.报名应提供资料: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4张,《蓝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要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报名表可在揭阳市蓝城区教育局网站下载。
应聘者同时应填写电子档《蓝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附表3),并于2016年7月4日前上传至邮箱:lcqrsg@163.com。
㈡ 资格审查
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参加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蓝城区政务网另行通知。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法择优聘用。具体办法如下:
㈠ 笔试
笔试工作参照高考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委托有关部门命题、印制和评卷。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成绩为150分,90分为合格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试卷评分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校和招聘职位分类在蓝城区政务网公告。
㈡ 面试
根据各招聘学校和招聘职位人数,按1:1的等额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同一学科中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将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的,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设评委7名,计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个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现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的,所缺人数从本学科考生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并进行面试。递补不再公告。
㈢ 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的规定执行。经体检,身体条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因体检等原因被取消招聘资格的,所缺人数从本学科考生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进行递补,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再组织体检。
㈣ 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精神,通过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和档案的审核。经考察,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学生档案及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㈤ 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本次拟招聘的人员。对拟聘人员在蓝城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本次招聘教师五年内不得要求工作调动。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教师工作联系电话: 0663-8201396(区教育局)
招聘教师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663—8252288(区人社局)
2.《蓝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蓝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
揭阳市蓝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蓝城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