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属公办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选聘公告
为加强新区特殊教师队伍建设,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属公办学校公开选聘特殊教育专职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选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即1970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一)报考7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选聘岗位情况见附件,下同),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②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二)报考13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须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③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深圳市优秀校长、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三)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员,也可报考13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其他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选聘条件的。
(五)报考人员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选聘计划表中的相应的要求。
二、选聘计划表
参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公共事业局审核、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请考生于公告发布后登录网址(http://42.247.11.62:8083,仅在报名期间开放)填写《龙华新区公办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选聘报名表》,提交成功后自行打印,再凭此纸质报名表参加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2:30-6: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5室。
资格初审时应提供如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各位选聘人员务必复印好相关资料):
(1)《龙华新区公办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选聘报名表》
(2)身份证和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7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还须提供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的证明;
(6)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荣誉材料;
(7)选聘计划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
(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市人事部门,五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职员招聘考试。(4)选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5)资格初审需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报名。(6)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
(四)经公共事业局统一资格初审后,反馈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至本人。
(五)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其他程序
(一)考试
考试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考试采用面试方式,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http://lh.sz.edu.cn/)及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ggsyj.szlhxq.gov.cn/)公示,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也一并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结果也将在上述网站公示。
(三)考察
体检完毕后,由公共事业局指定相关学校开展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http://lh.sz.edu.cn/)、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ggsyj.szlhxq.gov.cn/)及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http://zzrsj.szlhxq.gov.cn/)公示7天。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23336315。
附件: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属公办学校公开选聘特殊教育专职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属公办学校公开选聘特殊教育专职教师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