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
一、招聘教师的职位及人数
(一)义务教育小学阶段100人;
(二)义务教育初中阶段50人;
(三)普通高中阶段100人;
(四)幼儿教育阶段50人。
具体职位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
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否则,按规定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其名额由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比例调到其它职位,并即时告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职位。
二、招聘教师的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及年龄:
1、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
2、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
3、普通高中阶段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凡与高中学校签订工作协议(合同),且连续任教五年以上(以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
4、幼儿教育阶段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非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
(六)补充教师报考对象面向社会,户籍不限,但本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9日至5月20日(双休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1(三)定向报名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原件及复印件定向报名。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入围后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程序
1、电子采像。考生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电子采像,由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印出《阜南县补充教师资格审查表》。
2、填写资格审查表。考生本人现场填写《阜南县补充教师资格审查表》,并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名确认。
3、资格审查。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格审查表、照片等进行审查,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4、交纳报名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报考费用每人100元,其中笔试费90元、采像费10元。
5、建档。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取审核确认后的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阜南县补充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并建档。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分数满分100分,按70%折合,面试分数满分100分,按30%折合。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上午9:00至11:30分专业课考试;下午3:00至5:00综合课考试。
(2)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5月24日、25日、26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笔试科目设置。笔试科目分专业课和综合课两个考试内容,按招聘职位分义务教育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幼儿教育阶段四个考试阶段,每个考试阶段的专业课分科设置,综合课设同一张试卷。专业课考相对学科专业知识;综合课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4)笔试分数合成。专业课满分100分,折合70分,综合课满分100分,折合30分。
(5)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优惠政策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时需持有关证件办理确认手续)。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6月17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2012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12:00以前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4)面试题本设置:义务教育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幼儿教育阶段分别设立四个面试题本。
(5)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义务教育小学职位、义务教育初中职位、普通高中职位招聘人数2人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幼儿教育职位按1:1.5的比例。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则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全部面试人员的平均及以上分数方可进入下一步的体检环节。
面试费用每人80元。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考场监督
考试现场实行屏蔽监督并逐人采像,采像资料刻录光盘存档备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2的比例分职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专家组现场复查确定。体检当天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体检方案另行制定。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审查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包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某职位招聘人数在考察过程中造成缺额的,从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再出现放弃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个人档案纳入县人才中心管理。考察工作由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报县政府批准聘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根据报考区类和学校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另行制定)、聘用任教。
八、其它事宜
1、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结果即时在阜南县政府网、阜南新闻网、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南县教育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2、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以网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3、本方案由县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6724880(县教育局)
0558-672336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6712057(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