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技能学科岗位确定综合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选;达不到1:3的,综合考察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非技能学科岗位确定基本素质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素质面试人选;达不到1:10的,基本素质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基本素质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基本素质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基本素质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非技能学科岗位基本素质面试
非技能学科岗位基本素质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基本素质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16日(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考官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在现场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选;达不到1:3的,设基本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确定为综合考察人选。应聘人员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综合考察时间:2016年7月23日-24日(具体事宜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
综合考察评委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在现场对综合考察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综合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综合考察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招聘计划与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综合考察结束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按照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面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试缴费及减免考试费申报
按照相关规定,招聘收取笔试费40元、基本素质面试费70元。技能学科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基本素质面试费;取得笔试资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费。非技能学科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取得基本素质面试资格后,领取通知单时缴纳基本素质面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费。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试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详见《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66608040
附件1: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xls
济南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