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属小学(幼儿园)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6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三)须符合教师资格的要求和达到一定的普通话水平。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3日至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2016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岗位所须的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清新区以外的在职公办教师须提交其所在单位的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其他人员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未婚证(已婚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报考岗位所须的证书。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
电话:0763—5820802、邮编:511800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教育综合知识(约占4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约占60%),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命题及评卷委托上级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
3、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4、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7月9日左右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网站、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并在清新区教育局、清新区人社局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岗位面试对象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方面的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