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创办于1955年,现有本部校区和雅居园校区两个校区。经过一代代附小人的辛勤耕耘,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优秀的师资队伍和现代化办学条件的山东省省属重点品牌学校。
六十载风雨的洗礼,铸就了“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附小精神,遵循着“做最好的自己”的校训,形成了“崇尚民主、崇尚科学”的校风。多年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改革、探索,全力打造附小优质教育品牌,重视学生实践活动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个性活泼张扬,成绩一流。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创新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围棋特色学校、全国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学校、国际生态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www.sdnu.edu.cn)和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www.ssdfx.sd.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学北楼二楼办公室。
报名审查材料包括:①《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贴好照片)。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③本人身份证。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⑥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⑧1-2件能够证明自己教育教学能力的荣誉证书。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留存备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结束后,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在山东师范大学指导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监督。包括业务能力考察和说课两个环节:业务能力考察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按业务能力考察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相关待遇
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18709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报名表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