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进一步优化我区教育系统师资结构,提高全区整体办学水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6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6日之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师范类考生报考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相同,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时,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资格要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同时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7.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8.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到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设有定向岗位,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5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00)--4月28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入口:历下区政务网站(www.lixia.gov.cn)和历下区教育局网站(www.lixiaedu.com)。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确认前多次登录填写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应聘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确认的方式,审核时间:2016年4月27日--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明德中学(奥体中路与杨柳路交叉口西行600米,北拐100米路东),乘坐106路公交车到“黄台南路八涧堡路”站下车西行100米,南拐100米路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工作。资格审查确认采取查看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确认,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2016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如实规范填写报考信息资料,一式一份。以上两个材料请登录历下区政务网站(www.lixia.gov.cn)或历下区教育局网站(www.lixiaedu.com)下载;
(2)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
(4)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4月26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直接办理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则要提供《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模板)见(附件5)及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现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参加应聘报名须提供现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和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报名证明(模板)见(附件6);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B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各学科C岗位人员,要求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还需提供由任教学校或区(市)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6年4月26日为截止日期。
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网上缴费
经专业技能测试并进入笔试范围的人选和通过网上报名的非专业技能岗位人员,请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5月11日(下午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参加网上报名,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报名人员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审核和减免手续。具体审核材料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时,除特别注明外,均需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结束后,专业技能岗位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对达不到1:7比例、非技能岗位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B、C、D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应学段学科的A岗位上使用。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报考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的机会。
(五)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的打印,请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5月13日(下午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未按规定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